保护知识产权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点击: 295

 

    保护知识产权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对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集中重点整治;同时,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措施,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建设,营造了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护著作权

    全国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广电等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协作配合,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印刷复制源头治理和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对影视剧作品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娱乐、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动漫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文化产品。

    保护商标权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从源头入手,整治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的印刷复制,打击仿冒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截至2011年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97.84万人次,检查经营户922.56万户,检查各类市场80.16万个,吊销营业执照1745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0701件,已结案侵权假冒案件7900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75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966个。

    保护专利权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以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为重点,以集中执法检查、跟踪回访检查、引导生产企业和大型商场自查等多种排查方式为手段,开展执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截至2011年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万余人次,检查商品213万余件;查处各类专利案件2116起,罚没物品8万多件;跨部门执法协作580次,跨地区执法协作941次,有力地保护了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