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非法的厦门斯特邦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特邦”)“私家侦探”曝光后,不少市民通过行评热线对行政执法部门整治行动表示赞同,同时反映我市并非仅有“斯特邦”一家非法侦探所,在网络、路边小广告、广告传单上都能发现私家侦探“踪迹”,希望行政执法部门彻底整治,使之不再成为社会治安隐患。
市行评代表就此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工商部门表示,目前他们掌握的我市涉嫌经营私人侦探业务的有25家左右,正联合公安部门整治。11日,在行评代表的配合下,工商、公安部门再次联手,对私家侦探活动进行整治,整治中发现,非法侦探活动不再明目张胆,许多已改为“地下游击”行动。对这一新动向,执法部门正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工商人员现场查封非法侦探所

行评代表和执法人员检查非法侦探所

在非法侦探所现场查获的器材、资料

责令非法侦探所人员自行拆下假锦旗
环猎风险咨询网讯:11日,工商与公安部门联合对我市部分从事侦探业务的经营者进行整治,由行评代表先暗访确定经营地点,执法人员随后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有六七家非法侦探所已闻风而遁,有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有的经营地址人去楼空,有的接听了电话,却死活不肯与“客户”见面……行评代表最终确定了两家侦探所的地址,执法人员迅速对其展开查处。
“维多克”:被查获窃听密拍器材
上午10时许,第一家和行评代表约定见面的是“维多克侦探社”(以下简称“维多克”),地点在台湾街国联大厦15A,与宣传单上的不同。
15分钟后,执法人员敲开了“维多克”的大门。这是家借咨询公司之“壳”的侦探所,满墙锦旗和匾额竟都是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送的,但细看就露出破绽了:一块匾额落款“某分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应是“侦查”而非“侦察”;一面锦旗落款的“某支队二探组”根本不存在。
坐在“总监室”里的老板陈某手边正摆着一份本报6日《“斯特邦神探”牛皮吹破了》的报道。陈某一再声明与“斯特邦”不同,是正规做调查的。执法人员当即驳斥:“只要是侦探业务就是非法的!”至于对外宣传的事项,陈某回答说,“那些都是吹的。比如说卫星定位,其实用的都是原始的跟踪手段。”这里实际员工仅6名。
执法人员从陈某办公室内找到许多跟踪偷拍的记录、照片、录像带、光盘等,还有一些普通通讯工具和望远镜以及配件不全的密拍、偷拍设备。根据现场查获的发票本,“维多克”每次调查收费都在千元以上,有的高达数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陈某将所有锦旗、牌匾拆除,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维多克”在限期内停止超范围经营行为,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也将依法受到处理。至于其存在非法持有窃听、密拍器材,相关部门将继续查处。
“邦德”:一年内换了三个地点
根据摸底调查,湖滨南路811号现代城A栋803室有一家“厦门邦德商务调查公司”(以下简称“邦德调查”),但上午11时许,行评代表和执法人员到达时,这里却房门紧闭,按了门铃无人应答。行评代表于是拨打“邦德”联系电话,接听的男子很警惕,犹豫一阵才说,公司已搬到国贸大厦。他自称姓洪,让行评代表到国贸大厦一楼再和他联系。 行评代表到国贸大厦后再次拨打他的电话,他说派人去接。几分钟后,一名年轻男子出现了,岂料该男子又带行评代表返回现代城A栋,只不过公司在402室,而非803室。
一入门,“厦门博信商务调查”几个字映入眼帘,看来,这家公司 “狡兔三窟”,连名字也不时变换。行评代表佯称想通过卫星定位了解某人行踪,洪某一口答应,价钱在1万元以下,在委托时一次性付清。不过,“卫星定位行踪不能签协议,开收据也只能写信息费。”“因为这事只有公安、国家安全部门才能做,我们做是违法的。”
就在洪某与行评代表“洽谈”时,工商人员接到行评代表暗中发送的信息,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洪某承认“没有营业执照,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据他交代,他一年内已换了三个地点,公司名称也换了好几个。工商人员在现场查获了望远镜、窃听器等器材,并查封了洪某的“经理室”,依法将所谓的“博信调查”取缔,并要求洪某到工商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
工商部门:
全市目前约有25家“侦探所”
在“斯特邦”非法侦探活动曝光后,工商部门着手统计我市涉嫌经营非法侦探业务的情况。据初步调查数据,目前约有25家“侦探所”,有的借商务咨询公司、市场调查公司的“幌子”进行侦探业务活动,属超范围经营,且经营项目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有的则是无照经营。
工商部门向行评代表通报了整治措施:对超范围经营侦探业务的,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限期未整改完毕的将依法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此外,还将对商务咨询公司、市场调查公司等类单位加强日常监控,防止这些公司“演变”成为侦探所。大多数侦探业务在“地下”进行,给监管查处带来难度。对此,工商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积极应对措施。
行评代表:
“侦探所”喜欢虚构成功案例
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斯特邦”之后,行评代表继续关注非法侦探的活动动向。
行评代表在浏览了十余家涉嫌非法侦探业务公司网站时发现,他们大多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虚张声势、宣称拥有高科技手段。“中国侦探调查事务所”在网上展示了约十种不同的窃听、偷窥器材,“炫耀”高科技“侦查手段”;“泰帮国际调查机构”称可获得各个国家或地区调查机构协助,随时展开各种调查工作。
第二,虚构成功案例。绝大部分侦探所在广告中把自己说成是现代“福尔摩斯”,婚外情调查、跟踪定位、窃听偷拍、寻人查案等样样皆通,甚至展示一些从其他网络上下载的“抓奸”现场照片,或夸口曾追讨过上亿的欠款。
第三,虚构和行政职能部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让人误以为他们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中国侦探调查事务所”公然打出“以资深律师、前警官、前法官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信、房地产、电脑等专业人士为骨干的调查队伍”的广告;“天平视点调查事务所”、“维多克侦探社”等则冒用公安等部门的名义送锦旗、牌匾,往自己脸上“贴金”,内容包括“行业楷模、诚信服务”、“办案能力极强”、“法律卫士、匡扶正义”、“调查神速”……
【观点】
侵入他人住宅已触犯刑法处
我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快速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开展私人侦探业务的“公司”,铲除了滋生危害群众利益不法行为的土壤,体现出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决心。这些“侦探公司”违法跟踪、窃听、偷拍、以委托人名义侵入他人住宅,组织讨债等行为危害城市安宁,和文明城市称号格格不入,甚至构成刑事或治安案件。
这些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等都有相应的查处规定,这就是查处依据。
还有“侦探公司”声称的在银行等行业内部的“内线”,这些靠出卖公民和企业隐私的行业内部的“蛀虫”,也要坚决清理。
清理和疏导要并行,社会上确实存在调查的需求,这个问题要通过扩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解决,引导公民和企业通过正当渠道调查社会事务,保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环猎风险咨询网)